
法治扎根民生,实干彰显担当。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开展的2025 年“法敢当”法治为民实事案例评选活动落下帷幕,一批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”、兼具创新力与实效性的法治实践脱颖而出。它们以法治为钥,破解治理难题、护航民生福祉,是泰安法治建设的生动缩影。
本专栏特集中展示获评案例,以典型示范传递法治温度,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,为中国式现代化泰安实践筑牢法治根基。
大汶河自东向西贯穿泰安市,是黄河下游重要支流,也是泰安市全域防洪安全、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命脉。长期以来,受历史采砂、乱占乱建、耕种粗放等因素影响,2.5万余亩河滩地成为“风起沙尘扬、雨来泥水淌”的荒滩,既威胁行洪安全,又制约沿岸乡村振兴。
2025年以来,泰安市水利局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和“十六字”治水思路,把《水法》《防洪法》《黄河保护法》《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纳入“八五普法”重点清单,以河湖长制为总抓手,创新建立“党建引领、依法整治、生态修复、产业富民”治理链条,实现“依法管水、依法护滩、依法兴业”一体推进,让荒滩焕新颜、百姓得实惠。
一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泰安市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实施方案》,首次将“合法性审查”作为前置要件,确保项目选址、防洪影响、用地审批全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。二是市总河长签发第11号令,将滩地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,225名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河长逐级签订“依法履职承诺书”,压实属地责任。三是市水利局联合司法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“法治体检”机制,对84个涉河项目开展合法性评估,清理违规种植、乱搭乱建327处,腾退滩地3200亩。
一是依据《防洪法》划定的岸线分区管控要求,实施“削高填洼、清障疏浚、岸坡复绿”三大工程,累计平整土地1.6 万亩,栽植生态林、经济林280万株,沙化土地减少70%。二是推广“河长+检察长+警长”协作模式,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,办理非法采砂、破坏湿地等案件19起,形成“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”的法治效应。三是打造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河长制体系,225名河长并肩作战、合力治水。6个县市区紧密协作,上下游、左右岸同频共振,推动跨界河流的共建共治共享,跑出河湖管理保护“加速度”,1周便可完成河湖问题市县级排查,2周可完成一般性河湖问题整改。
一是坚持“谁治理、谁受益”原则,制定《滩地资源依法利用正负面清单》,明确露营、花卉、研学等绿色产业准入标准,禁止高污染、高耗能项目。打造大汶河“三季有花”景观带:春天芍药、夏天马鞭草、秋天杭白菊,年吸引游客120 万人次,带动沿岸村集体平均增收25万元。二是肥城市“三娘庙黄金沙滩”创新“滩地分级利用”制度,在保障防洪安全前提下植入沙滩排球、亲子乐园、房车营地等业态,五一假期接待游客18万人次,实现旅游收入1200万元。三是岱岳区“考古探秘+花海观光”旅游专线、宁阳县“采摘—加工—体验”菊花产业链全面落地,农产品溢价30%以上,直接吸纳沿岸群众就业4600余人。
全市各级严格按照河湖依法治理“清四乱”工作要求,确保河湖问题清仓见底。先后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监督检查“春雷行动”“冬季攻坚行动”和“清障治乱”专项执法行动,累计投入人员2400余人次、机械设备270台次,整改河湖各类问题1000余处,清理阻水片林31处,恢复行洪断面22万平方米,为河湖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。
根据滩地资源特点和环境条件,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。注重合规种植、统一管理,通过种植杭白菊、丹参、芍药等中草药和蔬菜,相关群众人均年增收近千元。合法合规开发水文化资源,实行组团发展、片区推进,将大汶河沿线明石桥、禹王庙、大汶口遗址博物馆、戴村坝博物馆、三娘庙黄金沙滩等景点串珠成链,打造“休闲观光、亲子互动、文化传承”一站式旅游服务,每年吸引游客3万人,带动周边村庄增收约200余万元。
泰安市通过“依法治理+系统治理+综合治理”组合拳,让2.5万亩荒滩实现“生态美、产业兴、百姓富”的华丽蝶变,探索出一条黄河下游地区依法治水、依法护滩、依法富民的新路径。下一步,我市将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引,健全“立法—执法—司法—普法”全链条治理体系,以更高水平法治供给守护一河清水、两岸青山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滴水里、每一寸滩上都能触摸到法治的温度与力量!